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号)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于2003年5月30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5月30日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3年5月30日湖南省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决定删去《
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
二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