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

  五、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13、加强制度建设要体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要求,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在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上,重点贯彻落实、不断完善以下八项制度: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是民主监督制度。依法维护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利,在换届选举、公益事业、项目承包等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群众依法行使选择权、监督权。三是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抓好“收支两条线”、村账乡管和民主理财制度的贯彻执行,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风气,花好每一分钱,办好每一件事,坚决防止和反对暗箱操作、铺张浪费。四是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站所、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关主管部门要重视和用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五是重要项目的监督管理制度。要从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来源、项目监理、验收等环节建立一整套监督机制。六是公务招待费管理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乡镇和基层站所、企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七是进村入户制度。农村党员干部要把联系点、进村入户等制度作为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措施长期坚持。八是干部住勤制度。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乡镇领导干部住勤制度,切实解决部分干部“走读”问题。
  六、加强领导,努力开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14、乡镇纪委的组织建设要继续按照《关于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加强纪委组织建设的通知》(皖办明电[2000]104号)执行。担任纪委书记的党委副书记,应以纪检工作为主,可分管与纪检相关相近的工作。乡镇纪委可以加挂监察室的牌子,不增加编制、人员、经费,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乡镇机关、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均应设立纪检委员,要有人管事,有人办事,形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网络。
  15、乡镇纪委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在贯彻落实反腐败斗争三项任务和源头治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中心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乡镇纪委要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行使教育、监督、保护、惩处职能,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