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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建立多元化的保障机制,帮助贫困残疾人康复。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开发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帮助残疾人康复。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需要,按照国家残疾人事业发展计划规定的残疾人康复任务指标和经费配套要求,安排落实好康复经费。各市、县(市、区)、乡镇 (街道)应按照辖区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15元的标准安排残疾人康复经费,经济发达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各级销售福利彩票所得的福利基金每年应提取20%用于残疾人康复。慈善机构也应在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康复困难。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残疾人康复后的职业和劳动技能培训,为康复后的残疾人就学、就业、全面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开通专项捐助渠道,设立专项基金,对贫困残疾人康复提供帮助,对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医疗救助给予照顾。制定有关政策和扶持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残疾人康复工作。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残疾人康复工作,对残疾人的治疗、康复和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给予援助。
  通过上级支持、地区协作和对口支援等方式,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残疾人康复工作给予政策和经费上的扶持,增强经济欠发达地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基础能力。
  (四)建立多方位的干预体系,有效预防残疾发生。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干预体系,避免常见、重大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的发生;预防因缺碘、氟中毒等环境因素致残;降低药物致残发生率;减少疾病致残;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工作,减少事故致残。大力推行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控制残疾程度的加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与残疾人康复工作有关的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预防意识。
  (五)运用规范化的管理手段,提升康复服务水平。各级卫生、民政、教育、妇联、计生委、残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深入残疾人家庭进行康复需求调查,掌握残疾类别、残疾程度和康复需求等情况,建立并完善残疾人康复需求数据库和康复资源数据库。合理整合当地现有的康复资源,掌握残疾人康复服务单位的数量、分布、业务范围、硬件设施、技术力量等情况,满足残疾人对康复的需要。建立并完善康复工作台帐和规章制度。使用格式统一的工作用表和台帐,明确岗位职责,制定相应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康复工作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按照标准定期进行评估考核,科学、系统地反映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和服务效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实用的康复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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