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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交通厅辽宁省农村公路网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3)中小桥桥面宽度原则上与路基同宽。县级以上(含县级)公路的大桥行车道宽度不小于9米,乡级以下(含乡级)公路的大桥行车道宽度不小于7米。桥长大于50米的大中桥设置防撞墙,小于50米的中桥和小桥可设置护轮带或低栏杆。
  (4)充分利用原有桥梁。加宽桥梁工程,原则上采用单侧加宽。利用旧桥,必须加宽、加固,使新旧桥面连成整体。
  5、防护工程
  积极采用植物防护与砌石防护相结合方式,确保路基、桥梁稳定。
  6、村镇路建设
  对穿过村镇的公路进行标准化建设。村镇路段路面应比普通路段两侧各加宽1.5米以上,设置石砌边沟;道口处设置过道涵,主要道口进行硬化;两侧院墙统一规划建设,实现路宅分离,畅通美化。
  村镇公路两侧建筑物拆迁宽度与设计边沟距离按照以下标准实施:
  (1)干线、重要县级公路不小于5米;
  (2)县级公路不小于3米;
  (3)乡级公路不小于2米;
  (4)条件受限制的乡级公路或村级公路不小于1米;
  (5)如采用围墙进行硬隔离,围墙距设计边沟应不小于1米。
  五、前期工作
  1、省计委会同省交通厅,根据国家总体要求和全省实际,编制农村公路网建设方案和年度计划。
  2、各市根据全省总体规划编制本市农村公路网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及本地区农村公路网建设一揽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农村公路现状、具体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总投资、资金来源及保障措施、优惠政策等。
  3、省交通厅对各市上报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审查意见,省计委按地区一揽子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审批,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后的项目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由各市按现行管理程序进行审批。
  4、省计委会同省交通厅对各市上报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并根据每年国家下达的地方财政债券资金总量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5、各市要提前一年做好农村公路网建设项目的设计储备和项目储备工作。无设计及路改未到位的项目,省不予安排年度计划。
  6、施工图设计实行设计任务委托书制度。设计任务委托书原则上由市级公路管理部门下达。委托书中应明确设计依据、工程规模、主要控制点、技术标准及工程结构等项主要内容。
  7、施工图设计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不得越级设计,杜绝“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工程。省公路管理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批复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检,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有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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