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交通厅辽宁省农村公路网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交通厅辽宁省
 农村公路网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3]2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交通厅《辽宁省农村公路网建设管理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辽宁省农村公路网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省农村公路网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建设质量,全面完成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到2007年底,全省完成新建、改建黑色路面31332公里,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油路。
  二、建设原则
  1、农村公路网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确保质量、整体推进、提高功能”的建设方针,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
  2、农村公路网建设资金由地方财政债券投资、省养路费投资、地方自筹解决。省重点对路面、桥梁给予补贴,地方负责征地动迁、路基改造和涵洞等附属工程建设投资。
  3、农村公路网建设以提高公路网功能、加大通达深度为重点,项目安排优先考虑地方积极性高的地区,并结合交通需求进行规划建设。
  4、农村公路网建设与村镇建设和省政府确定的“双百村”开发式扶贫计划紧密结合,统筹规划,整体实施。
  5、县(市、郊区)及县(市、郊区)以上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县(市、郊区)及县(市、郊区)以上政府批准(认可)的机构为农村公路网建设的项目法人。
  6、农村公路网建设遵循分级分类管理、责权一致的原则,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和合同制,积极推行招投标制和监理制。
  7、农村公路网建设计划由省计划部门征求交通部门意见后统一下达。未经省批准,各市不得随意调整或自行安排超前项目。
  8、农村公路黑色化后的养护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县级及县级以上公路由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负责,乡级以下(含乡级)公路由县(市、郊区)、乡政府负责。
  三、组织领导
  1、成立辽宁省农村公路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农村公路网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交通厅,负责指导农村公路网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监督调度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资金使用,总结交流经验,收集、整理和反馈建设信息。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