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是优化财力结构,确保基层政权履行职责的保障措施
现行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市管县、县管乡的责任弱化,市县乡三级政府间财力比重结构不合理,部分市本级财力比重过高,与本级承担的事权范围和财政供养人口比例不相匹配;县乡财政收入总量小、自给率低、补贴面大,一些县乡可支配财力比重与财政供养人口比重严重失调,县乡可支配财力不能满足正常的基本支出需求,拖欠公教人员工资问题较为严重,甚至有些乡镇政府靠借债度日,县乡政府运转困难;经济水平差异较大的县区间、乡镇间收入分布不均衡,一些县乡财源萎缩,横向间财力差距有加大之势。要从财政工作的角度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重新完善和规范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优化财力在地区间和政府间的结构,确保县乡财力总量、结构与政府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县乡财政供养人口相一致。
(四)完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也是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县级统筹的必然要求
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要在全省全面推行。由于取消乡镇五项统筹、取消屠宰税,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的征收和使用办法等政策的出台,给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收入带来一些影响;原由乡统筹开支项目要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并要求对村级组织改革资金缺口给予一定补助;全省实行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县级统筹办法,增加了县级政府的支出规模,客观上也要求县级政府强化支出责任。因此,要根据县乡财政收入范围和支出责任变化的情况,相应地调整县乡财政管理体制。
二、完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目标和原则
完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目标是:充分调动市县和乡镇政府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确保市县乡政府有较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财力保障,确保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国家统一规定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和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实现“两个确保”和城市低保的“应保尽保”,努力缓解县乡的财政困难,逐步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促进县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
完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有利于调动市县乡政府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积极性的原则。二是保证县乡政府有较稳定的财政收入和财力来源的原则。在收入划分上要保证县乡政府有相对固定和稳定的主体税种和收入来源。三是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收入划分和财力分配要与市县乡政府承担的事权范围、财政供养人口和支出责任相匹配。四是建立收入增长激励机制的原则。市财政在核定收支基数、税收返还基数、转移支付方案设计时要制定奖惩措施,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保证县区和乡镇建立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加快推进各项财政预算制度的改革。五是突出重点、适当倾斜的原则。适当增强贫困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天然林禁伐县以及困难乡镇的财力。六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县乡,积极探索不同的财政管理体制模式。
三、完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