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第三部分 疫情监测与控制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认真做好辖区内疫情监测工作,主动搜索疫情,做好样品的采集,对病人和高危人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观察,做好疫点疫区的消毒处理工作。
二、各级医院要建立专门的发热门诊,严格实行首诊医院负责制和首诊医生负责制,对发热病人,尤其是来自疫区的病人,要仔细询问流行病学史,并认真记录,仔细检查,一旦确诊为临床病例及疑似病例要立即报告疫情并隔离治疗观察病人。
三、凡乘坐交通工具(火车、汽车、飞机、船舶等)从省外进入我省的人员都要进行健康登记,并接受火车客运站、汽车客运站、机场、轮船客运站所设留验站以测量体温为主的健康检测,一旦发现有高烧、头痛、呼吸加速等可疑的人员,要立即留验观察;遇有疑似病人和病人,要采取果断措施隔离治疗和观察,对客运现场、交通工具进行消毒,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调查登记、留验观察。
四、农村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要确定专门人员,对外来人员(包括返乡人员、外来人员)逐人进行健康检测,对来自疫区人员要进行健康跟踪观察,遇有可疑症状者立即报告当地疾控或医疗机构;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制度。
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控制人员外出和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对外来人员和出差返回人员要逐一进行健康登记,对来自疫区人员,要隔离观察7-14日。
六、大中小学、幼托机构要实行封闭或半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区(所),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区(所)的,要进行健康登记,学校教职工出差返校以及在外求职、实习返校的大中专学生也要进行健康登记和身体检测,从疫区返校的要实行隔离。
七、对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有关工作人员接到疫情报告时,应详细了解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要求,并迅速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同时,迅速逐级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已报告的疑似病例确诊后应做订正报告,漏报病例应做补充报告;当发生非典型肺炎流行时,应实行疫情零病例的日报制度。
第四部分 医疗救治
一、处置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