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发展基础教育和搞好科技培训,努力提高贫困地区文化科技水平。要强化教育意识,提高师资水平,探索教学改革新路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通过联手扶贫等形式帮助贫困地区中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进行教学交流,开展教改活动,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实现九年义务教育目标。对贫困学生要实行助学金制度,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要把科学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作为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科技扶贫的水平。要通过对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的改革,加快体制创新,调动贫困地区农业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要以扶贫开发为中心,围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因地制宜,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举办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班,力争使每个农民掌握两至三项实用技术和操作技能,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要教育农民树立自强不息的思想,在政府和社会的帮助下依靠自己的勤劳智慧,摆脱贫困。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到贫困村、贫困户,对广大农民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坚持走开发式扶贫路子,克服“等、靠”的旧观念,增强自我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观念,不断增加收入。要找准扶贫对象,转变扶贫办法,做到扶持一户带富一村,扶持一个项目带富一方百姓。被扶持的农户要投入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并投工投劳,把扶贫开发项目看成自己的项目,加强管理,确保效益。还要引导教育农民,扶贫开发要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使用、节约和保护资源,实现资源、人口和环境的良性循环。
(二)扩大社会联手扶贫。贫困地区资金、技术、人才不足,依靠外力的扶助,是加快扶贫开发的必然选择。各级政府要继续增加联手扶贫单位,扩大扶贫队伍,组织实施好联手扶贫工作,继续开展“帮思想、帮门路、帮资金、帮技术”的“四帮”活动,巩固、扩大扶贫成果。各行各业要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对口帮扶,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步伐。海口、琼海等较发达市、县要在做好对贫困市、县帮扶工作的同时,要与贫困市、县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支持贫困市、县加快发展。驻琼军、警部队要继续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把帮助贫困村农民脱贫致富长期纳入军(警)民共建的内容,为扶贫开发再立新功。要积极动员海内外各种社团组织,通过不同形式,支持我省贫困地区建设。各联手扶贫单位,要利用部门优势,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和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健康有序地流动和转移,积极稳妥地扩大贫困地区的劳务输出。
(三)增加投入,加强管理,提高扶贫效益。要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投入。要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扶贫工作的支持,各级政府也要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投入,特别要加大对解决农民温饱有直接关系的项目投入。各类扶贫资金投资要严格执行国家扶贫政策规定,资金安排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相对集中、配套使用、确保效益、各记其功”的原则,瞄准贫困群体,改革管理使用方式,建立健全资金激励约束机制,专款专用。一是成立扶贫资金管理小组,负责做好扶贫资金投放前对项目的考察、评估和论证以及资金使用的跟踪工作,检查资金是否落实到项目上。二是建立扶贫资金公示制度,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三是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报帐制度,确保资金直接到村到户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四是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审计,杜绝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法乱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