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
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的通知
(川府发[2003]1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六月三日
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
2000年,我省实行了省与市、州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新体制总体上运行良好,达到了预期目标,初步形成了“上下协调、利益同步、良性互动”的分配体系。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中不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要求的问题逐渐显现,主要是政府间财政管理责任还不够明确,财政管理和运行中还缺乏激励约束机制,财力配置上的差异仍然较大,一些地方财政运转困难等等。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根据《
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发〔2002〕26号)有关精神,现对进一步完善我省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党的二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和省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做好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和完善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推进我省跨越式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
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目标是: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发展经济、增收节支、自求平衡的积极性,促进财政分级管理责任的落实;逐步提高基层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基本财力保障程度,缩小区域间财力差距,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为我省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的地方公共财政框架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
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明确责任,健全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财政的管理职责,做到权责结合,财权与事权统一,并严格体制运作。建立健全财政运行的激励约束,充分发挥各级正义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自求平衡的积极性。二是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在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过程中,要保证各级财政的平稳运地,财力调整主要通过增量进行调节,逐步增强财政困难地方的财政保障水平。三是简明规范,便于操作。在确保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实施办法力求简捷透明,统一规范,便于操作。
二、合理确定政府财政支出责任和财政管理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