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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未利用地管理与保护意见的通知

  (一)土地沙漠化扩大。根据2001年未有关数据显示,白城、松原两市现有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耕地为48.36万公顷(土地部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耕地面积减去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统计数据),几乎都来自于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这些新垦荒地很多都是处于防护林网保护之外的潜在轻度沙漠化土地,土地开垦后脆弱的植被层遭到破坏,造成地表裸露。在干旱、少雨、大风的气候条件下,就地起沙,加速了土地的沙漠化进程。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与<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方案的研究》提供的成果表明,西部沙漠化土地面积为78.43万公顷,占该区土地总面积的12.3%。同时,我省境内向(海)—乌(兰图嘎)、洮儿河右岸、海—丰(辽宁昌图—我省梨树)3条大沙带都有不断东扩的趋势,土地沙漠化正在向东转移,对中部商品粮基地构成严重威胁。
  (二)土地盐碱化逐渐加剧。过度开垦破坏了地表植被和生态平衡的稳定性,加剧了土壤水分蒸发和盐分上升运动,造成土壤盐碱化。特别是新开垦的水田,由于排灌设施不完善甚至不具备,水分不能及时排除,造成了土壤盐碱化和次生盐渍化。据有关研究成果,我省西部共有盐碱化土地165.3万公顷,占该区总面积的25.9%。20世纪80年代初和90年代末数据的对比表明,西部土地盐碱化程度加重的趋势相当明显。这期间,中度和重度以上盐碱化土地增加了101万公顷,增幅达2倍多。
  (三)草地退化日益严重。盲目开垦草原加之不合理利用等人为因素,对我省西部草原造成了严重破坏。到1999年,我省西部有草原136万公顷,比1985年减少了52.67万公顷,年均减少2.8%。此外,现有草地中退化面积占80%以上,草地生产能力已近枯竭。与1985年相比,退化草地增加了近45万公顷,其中90%以上为中度和重度退化。如果以这样的速度减少和退化,再过20年,西部草原将不复存在,后果难以想象。
  (四)局部地区水土流失仍在发展。根据省水土保持监测部门遥感监测调查结果,20世纪90年代末全省水土流失面积为31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48%。由于水土流失,每年大约有1.07亿吨的土壤流入江河,流失的养分相当于25万吨化肥。尽管多年来加大治理力度,水土流失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治理,总面积有减少趋势,但局部地区仍在进一步发展,在治理的同时,还在不断产生新的水土流失。资料显示,1995年前11年间,因开荒等人为因素新产生水土流失面积58.26万公顷,平均每年新增5.3万公顷。
  (五)湿地萎缩现象严重。表现在西部,主要是对河漫滩和湖泊泡沼周边地带湿地的农业围垦逐年加剧,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土地盐渍化和沙化。如被列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86年)和国际重要湿地名录(1992年)的向海自然保护区,自1989年至1998年,有近400公顷沼泽湿地被垦为耕地,占该保护区沼泽湿地面积的1.7%。表现在东部,一是对分布在山间盆地、谷地、河漫滩中草丛沼泽的围垦。布尔哈通河、图们江和东辽河等流域表现比较突出。二是对湿地中泥炭矿产的掠夺式开采。泥炭资源遍布东部的丘陵低山地区,各地普遍采用手工操作、一挖到底的做法,使得许多具有重要生态和经济价值的泥炭沼泽遭到严重破坏,失去了持续利用的价值。由于对湿地的过度围垦和开采,造成湿地面积锐减,调蓄洪水功:能逐渐下降,致使水患频率大大增加。1995、1998年两次特大洪水,都与湿地生态破坏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同时,围垦湿地改变了原有的景观生态格局,对生物多样性构成了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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