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未利用地管理与保护意见的通知

   (二)未利用地地域分布。从地域分布上看,白城市未利用地面积最多,占全省未利用地的38.7%;其次是松原市、延边州,分别占13.5%和13%;再次是长春、吉林市,均占8.8%;数量较少的地区是辽源、白山、通化、四平市,分别占1.8%、3%、5.5%、6.9%。详见如下统计:

             未利用地市州分布情况统计

                             单位:万公顷

───────────────────────────────────────────────────
 单位 全省   长春   吉林   四平   辽源   通化   白山   白城   松原   延边
───────────────────────────────────────────────────
 面积 140.52  12.35  12.32  9.73  2.52  7.70  4.18  54.43  18.97  18.32
───────────────────────────────────────────────────
 %  100    8.8    8.8   6.9   1.8   5.5   3.0   38.7  13.5  13.0
───────────────────────────────────────────────────

  (三)未利用地的生态作用。由于地貌构成上的独特组合(东、西、北分别为长白山、松嫩平原和大小兴安岭),我省生态系统呈现为一个完整的物流体系。对该体系生态安全构成隐患的,正是生态脆弱区内土地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我省未利用地60%以上分布在中西部的生态脆弱区内,东部的未利用地虽然面积较少,但大都分布在江河谷地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内。我省未利用地大多承担着重要和不可替代的生态功能,如容纳、过滤、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等。因此,对未利用地应立足于保护,以充分发挥其生态功能。
  二、未利用地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产生的主要问题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国民经济统计数据,我省耕地面积建国初期为446.8万公顷,2000年为399.4万公顷。而根据土地部门所作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2001年底全省耕地面积为557.4万公顷(土地部门调查的耕地面积在1997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过程中与省统计局联合发布,此后逐年变更)。与建国初期数据比较,我省耕地面积增加了100多万公顷,说明对未利用地等土地资源的开发强度比较高。未利用地等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生态问题,“沙线东移,沟壑西展”,生态恶化现象比较严重,这种趋势直到近年来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和缓解。具体表现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