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未利用地地域分布。从地域分布上看,白城市未利用地面积最多,占全省未利用地的38.7%;其次是松原市、延边州,分别占13.5%和13%;再次是长春、吉林市,均占8.8%;数量较少的地区是辽源、白山、通化、四平市,分别占1.8%、3%、5.5%、6.9%。详见如下统计:
未利用地市州分布情况统计
单位: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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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全省 长春 吉林 四平 辽源 通化 白山 白城 松原 延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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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140.52 12.35 12.32 9.73 2.52 7.70 4.18 54.43 18.97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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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8.8 8.8 6.9 1.8 5.5 3.0 38.7 13.5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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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利用地的生态作用。由于地貌构成上的独特组合(东、西、北分别为长白山、松嫩平原和大小兴安岭),我省生态系统呈现为一个完整的物流体系。对该体系生态安全构成隐患的,正是生态脆弱区内土地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我省未利用地60%以上分布在中西部的生态脆弱区内,东部的未利用地虽然面积较少,但大都分布在江河谷地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内。我省未利用地大多承担着重要和不可替代的生态功能,如容纳、过滤、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等等。因此,对未利用地应立足于保护,以充分发挥其生态功能。
二、未利用地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产生的主要问题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国民经济统计数据,我省耕地面积建国初期为446.8万公顷,2000年为399.4万公顷。而根据土地部门所作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2001年底全省耕地面积为557.4万公顷(土地部门调查的耕地面积在1997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过程中与省统计局联合发布,此后逐年变更)。与建国初期数据比较,我省耕地面积增加了100多万公顷,说明对未利用地等土地资源的开发强度比较高。未利用地等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生态问题,“沙线东移,沟壑西展”,生态恶化现象比较严重,这种趋势直到近年来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和缓解。具体表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