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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联合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联合打击
 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03年5月13日 深府办[2003]47号)


  《深圳市联合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联合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
           医疗器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为整顿和规范我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省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部署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联合召开的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联合行动,以净化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建立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健康发展。
  具体目标为:
  (一)通过专项行动摧毁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地下窝点、销售网络,取缔一批无证诊所;
  (二)通过查办大案要案,依法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坚决遏制制假售假犯罪活动;
  (三)完善有关部门间的长效协作机制。通过这次专项行动,建立有关部门与镇(街道)、村(社区)齐抓共管、区域净化的协作机制,并长期坚持下去,使药品、医疗器械打假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四)推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秩序的进一步好转,保障市民用药安全,优化我市医药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联合行动的组织和领导,成立市联合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穗明
  副组长:王敏、申庆三(市药监局)、李英才(市公安局)
  成 员:秦群力(市经贸局)、乔柏顺(市药监局)、程学源(市质监局)、彭曙曦(市工商局)、江捍平(市卫生局)、秦永安(市城管办)、刘影周(罗湖区)、方乃纯(福田区)、赵广华(南山区)、邹渝(盐田区)、钟育新(宝安区)、陈胜兴(龙岗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药监局,成员由药监局、公安局、经贸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城管办有关人员组成,乔柏顺同志兼任主任,梁景华(市公安局)、丁德海(市药监局)、柏晓斌(市药品监督稽查大队)任副主任。
  三、工作步骤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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