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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0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认真落实全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动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各级和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使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在巩固课堂教学主渠道,提高法制课质量的基础上,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增强学习效果。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注意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进青少年法制教育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继续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经贸、工商、技术监督、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工作,重点学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培养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水平和能力,促进诚信制度建设。
  (五)加强对流动人口、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逐步建立健全这一群体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机制,并努力使我省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取得新突破。
  二、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开展基层和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六)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要结合行业职能和特点,认真实施行业依法治理方案,做到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各级普法主管机构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发挥行业优势,加大对有关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环境资源和保护、税收管理、防空、献血等专业法的社会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结合“严打”整治斗争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认真开展重点治理和专项治理,切实解决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
  (七)贯彻落实全省深化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切实把农村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引向深入。通过以“民主法治村”建设为载体,不断深化和完善“四民主两公开”,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于部实行民主监督。今年各地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大成果,年内争取全省有30%的行政村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活动。
  (八)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继续开展社区依法治理工作,促进维护城市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拟于今年召开全省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典型,进一步规范社区依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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