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的通知

  (四)减轻农民负担。省农业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农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法制办、省政府纠风办参与。
  (五)县及县以上政府机关政务公开。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监察厅等单位参与。
  (六)乡镇政务公开。省农业厅牵头,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等单位参与。
  (七)经营性土地挂牌出让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省纪委、省监察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等单位参与。
  (八)行风评议。省政府纠风办牵头,省直属有关单位参与。
  十四、王永明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省经贸委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监察厅、省总工会参与。
  (二)减轻企业负担。省经贸委牵头,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参与。
  (三)厂务公开。省总工会牵头,省委组织部、省经贸委、省监察厅参与。
  十五、巴音朝鲁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实现全省公路基本无“三乱”目标工作,省政府纠风办牵头,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参与。
  十六、盛昌黎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省政府纠风办牵头,省卫生厅、省药品管理局、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体改办参与。
  (二)治理教育乱收费。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参与。
  十七、陈加元同志
  对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以下专项工作: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体改办牵头,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工商局、省法制办参与。
  (二)规范有形建设市场。省建设厅牵头,省计委、省监察厅、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省电力局、省通信管理局参与。
  (三)村务公开。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牵头,省监察厅、省农业厅参与。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