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糖果
糕点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渝府发[2003]35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糖果、糕点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政府决定,从6月25日至7月30日,在全市开展糖果、糕点生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糖果、糕点生产经营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格糖果、糕点生产经营的准入,改善现有糖果、糕点生产经营的卫生条件,提高糖果、糕点的产品质量,规范糖果、糕点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糖果、糕点生产经营领域中的违法行为,建立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切实为糖果、糕点生产经营者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
二、工作重点
以打击制售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糖果、糕点生产经营中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活动为重点,严厉查处生产经营有毒有害及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糖果、糕点的违法行为。工作的重点是:
(一)对证照的清理整治。凡从事糖果、糕点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没有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过期的,一律不得从事糖果、糕点生产经营。
(二)对生产经营资格的清理整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准入的其他法定要求,对现有生产经营糖果、糕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严格对照检查。凡不具备条件的,一律停业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关闭。
(三)对产品质量的清理整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要求,对生产、流通环节的产成品、原材料进行质量抽查,对原材料供应渠道进行追踪调查,检查产成品、原材料质量是否合格,是否过期变质,是否使用非食用添加剂和超量使用防腐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