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新时期的扶贫开发工作,是我省农村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对于加快农村小康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意义重大。要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继续加强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下功夫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为稳定实现温饱奠定基础。坚持扶贫到村到户,帮助困难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力争到2005年基本解决剩余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部分低收入人口达到稳定解决温饱,并向小康迈进。要突出重点,集中财力物力,分期分批抓好重点贫困村的扶贫开发。要继续完善参与式整村推进的经验,提高扶贫工作水平和扶贫成效。要优先解决少数民族地区、特困地区贫困人口的住房、饮水和用电问题。对生态环境脆弱、丧失基本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要积极稳妥地实施异地扶贫。要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推行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财政扶贫资金不允许搞与解决群众温饱无关的项目,更不允许用扶贫资金平衡地方财政预算。信贷扶贫资金要严格按新世纪扶贫开发《纲要》支持范围,加大信贷投放,充分发挥信贷扶贫的效益。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继续倡导城市居民向贫困地区开展捐赠活动。对受灾地区群众和特困人口要及时发放救灾救济粮款,认真落实农业税灾歉减免政策,妥善安排好他们的生产生活。
五、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不仅有利于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解决农村发展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而且有利于带动投资和消费需求增长,拓宽城乡市场,优化国民经济整体结构,对于加快农村小康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要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一个长期的方针,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加快结构调整、体制创新和技术进步,引导企业广泛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优化升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把乡镇企业的发展与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发展的良性互动。要引导乡镇企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储藏、保鲜、运销业,在提高技术水平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要支持乡镇企业发展精深加工业和服务业,充分发挥乡镇企业在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工业化进程、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要突出重点,完善功能,加快小城镇建设。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集中力量,建设好县城和部分在建制的中心镇。要抓紧制定推进小城镇建设的措施,通过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置换、分期交纳土地出让金等形式,合理解决企业用地问题。要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小城镇功能,增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把全省县城和在建制的中心镇建设成为功能比较齐全、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使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有明显提高。力争全省城镇化水平从2003年起每年提高1个以上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