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区包括长春市、四平市全部,总土地面积为3490346公顷,占全省总幅员面积的18.27%。其中耕地面积2155072公顷,占全省耕地面积的36.51%;林地面积为391057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4.49%;草地面积为194500公顷,占全省草地面积的9.0%左右。
本区由于地质地貌是冲、洪积台地,原始自然生态环境以森林草原为主。但由于区域开发在全省相对较早,特别是农业开发活动规模是全省最早、程度最高的地区,因此原始自然生态环境已基本改变。目前本区总土地面积的61.74%已开垦为耕地,不仅成为全省主要的种植业基地,也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由于区位条件,本区以长春、四平等主要工业城市为主,业已发展成全省重要的以高新技术、行走机械、电子、化工等产业为主的工业基地。但由于人类活动程度不断加大,本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受到的压力与破坏程度也相当大。特别是地表水和城市环境空气污染、水土流失、地下水超采、农田土壤污染和破坏较突出。
本区在建设生态省、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旨在恢复与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的建设,重点治理环境污染、恢复与保持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注重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等。
本区还可划分出两个二级区,包括:
(一)松花江中、下游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区:
本区处于松花江中下游,包括长春市所属的全部5个市县(区)和四平市的伊通县。该地区由于历史上开发较早,原始生态环境即森林草原早已不复存在,土地开发程度相当高,农田生态系统成为了本区域的主体,加上该地区中心城市—长春市工业发展较快,不少城镇传统和落后产业造成了对地表水的严重污染。在生态省建设和保护全地区生态环境的过程中,应特别加强对地表水污染的综合治理,通过产业结构的深层次调整、引进清洁生产工艺、促进传统产业的升级等措施,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并进行深度处理;通过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场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以减少对地表水的污染,同时加强“中水”的回用和采取各类节水措施。在城镇和农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中,要特别注意通过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发展集约化可持续农业、推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城镇的建设等措施,把城镇与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与建设好。
(二)东辽河中下游污染防治与生态恢复、建设生态环境区
本区属于东辽河中下游流域,包括四平市区和梨树、双辽、公主岭等市县。由于四平市及各城镇目前传统产业仍占优势,对地表水所造成的污染还比较严重,同时也由于开发历史较早,原始生态环境早已不复存在。因此该区域地表水污染、自然生态环境破坏比较突出。在今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中,侧重点应放在地表水污染治理、沙化土地治理、农业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建设等方面,在恢复与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四、西部松辽低平原生态恢复与建设生态环境区
本区包括白城市和松原市的全部。总土地面积为4689752公顷,占全省总幅员面积的24.54%。其中耕地面积1717388公顷,占全省总耕地面积的29.06%;林地面积为352924公顷,占全省林地面积的4.05%;草地面积为1349300公顷,占全省草地面积的52.85%。
由于本区地貌以松辽低平原为主,原始的自然生态环境是以草原及湿地生态为主要特点,全区处于科尔沁草原的东部和松嫩低平原中部。多年来,资源和环境的特点使本区形成了吉林省的农牧区及石油化工基地。如前所述,由于多年来的人为过度开发,造成了本区原始生态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特别是近十年来,草原“三化”日趋严重,每年可利用草场以2.4%以上的速度减少,草场质量严重下降,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沙化问题有所控制,但草场退化、以土地盐碱化为主的土地荒漠化问题依然是一个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此外如地下水利用不合理、农牧业生态环境恶化、经济结构不合理、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低等,始终是困扰该区域和影响全省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
在建设生态省、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过程中,应当把本区作为生态环境重建和保护的重点。在大规模实施各项生态建设工程中,应特别注意把如何通过生态环境恢复性建设与发展区域社会经济结合起来,找出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同步的切入点,建立本区特色的绿色或生态经济体系,发展自己的生态产业;重点研究如何通过生态省的建设,从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目标出发,走出一条“生态环境恶化、经济发展落后、人民生活水平较低的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如对草原“三化”的治理中,应通过根本性改变传统“放牧型”牧业,通过实施草场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逐渐实现“舍饲”养畜,发展无公害畜牧业产业;对沙化土地治理中,应把传统的植树造林改变成种植“生态经济林”,形成生态经济林业格局;对盐碱化土地治理中,应通过工程和生物措施建立盐碱土地经济,追求生态—经济综合效益;大规模地进行“退耕还林、还草”的生态工程,发展生态型可持续农业,发展绿色、特别是有机食品并形成产业化。
本区的二级区划包括:
(一)松花江和嫩江下游湿地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恢复与建设生态环境区:
本区处于松花江和嫩江下游地区,包括松原市的扶余、前郭、乾安和白城市的镇赉、大安等市县。该区域历史上就是松花江和嫩江的下游洪泛区,并且由于自然因素作用,自然生态环境以湿地和草原为主。该区域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如湿地、草场、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石油资源等。由于长期的人为生产与生活,造成了原始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特别是以草场资源的“三化”(沙化、盐碱化和退化)为代表的生态环境恶化问题十分突出,成为了吉林省生态环境重建与恢复的重点地区之一,也是该地区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制约性因素。在今后生态省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在发展区域可持续性的社会经济当中,应通过实施大规模的生态建设工程,对该地区的湿地加以恢复与保护,对全区“三化”草场进行重建与恢复。同时,也要在规划的指导下,通过经济结构的深层次调整、特别是农牧业的结构调整,把传统的放牧型畜牧业转变成集约化的舍饲与半舍饲型,发展人工种树、种草,强化退耕还林、还草。
(二)洮儿河中上游及松辽分水岭生态环境恢复与建设生态环境区:
本区位于吉林省最西部的洮儿河中上游区域,包括白城市的洮北、洮南、通榆、长岭等县市区。本区内的草原、湿地等是全区主要的生态系统类型。历史上这里曾是全省草场资源最多、畜牧业生产最发达的区域。但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近二、三十年来全区生态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始的“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观早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大面积的沙化、盐碱化土地和严重退化的草场,生态环境正在急剧的恶化,成为全省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区域之一,也是制约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最大限制性因素。为此,在生态省建设过程中,特别是要通过以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为主线,通过实施大规模的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如沙化、盐碱化土地治理、草原退化的治理,恢复与重建良好的草原生态环境。在这一领域中,应特别注意改变以往传统、粗放型的农、牧业格局。通过发展人工草场、建立采草场等方式,发展集约化可持续“草业”和牧业;通过大规模退耕还林、还草,发展集约化可持续农业;通过“三北”防护林等林业生态建设,进一步治理沙化土地,建立西部生态经济型林业等。
上述对全省进行的生态经济分区只是进行了二级区划,至于三级和四级区划,则应在深入研究与编制全省各市(州)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时进一步加以解决。
第五章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与领域
第一节 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
一、建立全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网络
按《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要求,应在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建立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不同级别与类型的生态功能保护区。所谓“生态功能保护区”系指对具有国家、省或地区性重要生态功能意义和价值的区域加以保护的地区,它与“自然保护区”不同,它是通过对该区域实行保护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特别是保护与发挥区域内重要生态系统的功能,实行严格保护下的适度利用和科学恢复,以保持和提高对区域性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这种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包括重要江河的源头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的重点预防保护与监督区、江河洪水的调蓄区、防风固沙区和重要的渔业水域等(根据吉林省的具体情况,还应包括重要的“区域生物多样性中心”)。这些区域对保护流域、区域的生态平衡、确保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目前,虽然国家已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但由于国家有关部门还未制定出生态功能保护区划分的标准和相应的规范,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规划建议优先应建立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如表2所示。其中规划建议的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各4个(具体区划见附图)。
表2 建议建立的第一批重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
┌────┬──────────────┬─────────────┬─────────────┐
│项目级别│ 名 称 │ 范围及界线 │ 主要恢复与保护 │
│ │ │ │ 的生态功能 │
├────┼──────────────┼─────────────┼─────────────┤
│ │1.三江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 │松花江、鸭绿江和图们江源头│保护三江水源地,天然林,生│
│ │ │区 │物资源 │
│ │2.松嫩低平原蓄滞洪及湿地生 │包括查干湖、月亮湖和莫莫格│保护松嫩低平原湿地及减轻松│
│国家级 │态功能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在内的湿地区域 │嫩洪水危害 │
│ │3.科尔沁草原防风固沙生态功 │西部以科尔沁草原为主的草原│保护草原生态环境、防风固沙│
│ │能保护区 │区域 │ │
│ │4.珲春天然林保护及东北虎生 │拟建三国国际东北虎自然保护│保护区域天然林和东北虎栖息│
│ │态功能保护区 │区中方区域 │地 │
├────┼──────────────┼─────────────┼─────────────┤
│ │5.中部冲洪积平原黑土带生态 │包括四平和长春地区主要玉米│恢复与保护黑土地的良好农业│
│ │功能保护区 │产区的黑土地带 │生态系统 │
│ 省级 │6.“三湖”水源涵养生态功能 │目前已建的“三湖保护区” │保护“三湖”区域水源涵养 │
│ │保护区 │范围 │功能 │
│ │7.延吉盆地水土保持生态功能 │延吉盆地及周边区域 │水土保持预防与治理 │
│ │保护区 │ │ │
│ │8.东辽河上游水土保持生态功 │东辽河上游地区 │保护东辽河上游水土资源 │
│ │能保护区 │ │ │
└────┴──────────────┴─────────────┴─────────────┘
规划建议的国家级和省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在保持全省的流域、区域生态平衡,减轻自然灾害和确保国家和我省生态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加上相应的地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所形成的全省生态功能保护区网络,将在未来强化各种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生态功能的退化,提高其对全省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建设生态省的资源与环境支撑能力和作用。
至于市、县级是否建立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目前国家还没有具体的规定,本规划暂不涉及。
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管理与保护措施
各级、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应由同级政府批准,对已批准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与管理措施。生态功能区的管理应以地方政府为主,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可由省政府委托的机构管理。各级政府应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保护与建设给予积极地支持,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和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保护与建设的监督。
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主要保护措施应包括:
停止一切可能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生产开发及其它人为破坏活动;停止一切可能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工程建设活动;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区内已超出承载能力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如移民等;与“全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相结合,彻底改变粗放的生产经营方式,走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发展模式,努力发展生态或绿色产业;对已经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要结合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实施,认真组织重建与恢复,尽快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