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抓好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抗击非典型肺炎,夺取防治非典型肺炎斗争的全面胜利,关键是落实好
《条例》和
《办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因此,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工作。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监督检查
《条例》和
《办法》的各项规定是否落实,监督检查中央和省委、省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检查医疗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各种救治物资及保障基金是否落实。要积极开辟举报、投诉渠道,通过群众监督举报发现问题,从而及时研究解决,做到严防死守,万无一失,不留死角。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作出处理。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及时查处行政工作人员和有关负责人、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行为;各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要主动发挥在法制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支持配合有关机关做好
《条例》和
《办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大力支持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协助解决卫生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问题,注意跟踪调查、收集、掌握贯彻实施
《条例》和
《办法》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五、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打赢防治非典型肺炎这场硬仗
抗击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领导是核心。防治非典型肺炎不是哪一级政府,哪一个部门和哪一个人的事,而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一件大事。必须要有坚强的领导,严密的组织,健全的制度,有力的指挥,层层负责,群防群治。为此,各级人民政府要依照
《条例》和
《办法》的规定,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按照分类指导、快速反应的要求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坚持统一领导,服从统一指挥,既要抓紧抓好本部门本单位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履行好本部门本单位在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中应尽的职责,同时还要与其他部门主动加强配合和协作,杜绝借机争权、争利、扯皮、推诿现象的发生,从而形成富有权威、指挥得力、运转高效的领导机制,形成反应快捷、协调联动、严密有效的工作网络,确保
《条例》和
《办法》全面贯彻落实,力争尽快打赢防治非典型肺炎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