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宣传,全面贯彻实施
《条例》,国务院及时召开了贯彻实施
《条例》座谈会,温家宝总理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学习贯彻
《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学习
《条例》和
《办法》,还要紧密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省人民政府刚刚发布的《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告》,深入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重视乡、村、街道、社区利用板报、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开展宣传活动。学习宣传工作要扎实有效,力戒形式主义。通过学习宣传,使
《条例》和
《办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依法防疫的重大意义,切实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内容,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防疫、依法抗击非典型肺炎的意识。
三、加强行政执法,依法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行为
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是防治非典型肺炎和有效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可靠保障。在抗击非典型肺炎的斗争中,行政执法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每一方面的工作都直接关系到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进展和效果。因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重视和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履行好预防控制和消除非典型肺炎危害的法定职责。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贯彻实施
《条例》和
《办法》工作中,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要敢于执法,勤于执法,善于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并做到常抓不懈;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执法水平;要健全卫生行政执法制度,改善卫生行政执法条件,不断理顺卫生行政执法体制。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公安、工商、物价、交通、技术监督、药品监督、动植物检疫、环保等行政执法机关,都必须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借机散布谣言、阻塞交通、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等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惩处,保持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