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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意见

  3、强化动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强各级农业植保、畜牧兽医动植物病虫害防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种植业、畜牧水产业疫病测报预警、防治检疫、环境消毒的技术手段,尽快建立起具有高效运转、快速反应能力的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体系。强化猪、牛、羊等畜禽的免疫、检疫和疫病监测,加快无规定疫病示范区建设。要充分发挥植保、兽医等基层技术队伍及各类农业技术协会的作用,加强对农牧民的技术培训,提高食用动植物病虫害的防治水平。 
  4、加强无公害“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建设。按区域优势,统筹规划,集中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园区,并以标准化为手段,对产前、产中、产后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和质量控制,加快标准的推广实施,坚持以典型引路的方法,辐射和带动全省无公害“菜篮子”产品生产。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调整“菜篮子”产品生产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 
  (二)健全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加快“菜篮子”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并贯彻实施“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彻底改变无标生产、无标上市、无标流通的状况,使标准成为优新“菜篮子”产品生产开发、质量评价规范市场、引导消费的重要依据,要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标准水平,研究制定具有我省特色的原产地域保护措施。尽快建立和完善“菜篮子”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产品加工分级包装标准、产品运输储藏(保鲜)标准、动植物检疫标准、检验检测方法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使“菜篮子”产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都有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当前,重点要抓紧蔬菜、瓜果、奶类、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等“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强制性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完善农药、兽药、重金属、饲料添加剂等残留限量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力争到“十五”期末,建立一套比较完善配套的“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2、加大“菜篮子”产品检验检疫体系建设和工作力度。要尽快建成在人才、设备和管理方面与国际接轨的省级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疫中心,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疫体系。同时,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加快建设市(地)、县级农产品、农业投入品产品和农业生态环境质量安全监测检验检疫中心(所、站),实行产地“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监测检验检疫制度。具有一定规模的“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应采用先进的检验检测手段、技术设备,保证生产和经营的“菜篮子”产品合格。执法机关的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强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市场的监督抽检工作,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十五”期末,我省要基本建立起“菜篮子”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自检、社会中介检验检疫机构接受送检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检验检疫体系和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强制检验检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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