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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3]26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道路交通事故一直处于上升趋势,道路交通重、特大死亡事故时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占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85%以上,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随着我省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必将进一步推动机动车辆的增长和人、财、物的大量流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将面临更严峻的考验和新的挑战,为加强我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切实提高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防控能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是一项涉及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科学全面地认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标准、严要求,把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提到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的范围,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科学治理,努力改善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成立“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组”:
  组 长:靳善忠  副省长
  副组长:段建国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孔宪信  省公安厅副厅长
      唐 晋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宋建华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
      贾坚毅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金泉  省交通厅副厅长
      刘文林  省建设厅总工
      王 峻  省卫生厅副厅长
      张秋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石清礼  省工商局副局长
      姚建忠  省农机发展中心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宋建华兼任。
  领导组职责:
  (一)指导、协调、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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