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3]26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道路交通事故一直处于上升趋势,道路交通重、特大死亡事故时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占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85%以上,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随着我省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必将进一步推动机动车辆的增长和人、财、物的大量流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将面临更严峻的考验和新的挑战,为加强我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切实提高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防控能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是一项涉及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科学全面地认识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标准、严要求,把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提到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的范围,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科学治理,努力改善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成立“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组”:
组 长:靳善忠 副省长
副组长:段建国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孔宪信 省公安厅副厅长
唐 晋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宋建华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
贾坚毅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杨金泉 省交通厅副厅长
刘文林 省建设厅总工
王 峻 省卫生厅副厅长
张秋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石清礼 省工商局副局长
姚建忠 省农机发展中心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宋建华兼任。
领导组职责:
(一)指导、协调、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