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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的指导意见

  七、切实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一)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适时调整发热门(急)诊、留验站和定点收治医院,做到布局合理,数量适宜,设置规范,条件合格,并向社会公布,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日常医疗管理和服务,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和医疗秩序,保障常规病人就诊。门诊急诊病房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及时进行消毒,确保就医安全。不再设立发热门(急)诊、留验站和定点医院的医疗机构,要继续保留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的隔离设施,认真做好终末消毒工作。
  (二)强化医院感染方面的监督管理,对承担传染性疾病诊疗任务的医务人员要随时进行健康检查和排查。发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院内感染管理专家组的职能作用,设立感染控制科室,实行医院感染管理例会制度,对医院消毒、隔离、防护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防止医源性感染和院内交叉感染。
  (三)认真总结前期救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的非典医疗救治技术、专业防护知识培训。要定期举办培训班,培训一批包括各相关学科、能熟练使用多功能监护仪和呼吸机等急诊急救设备的医疗技术骨干,省和设区的市都要建立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专门医院和队伍。
  (四)对实行居家隔离观察过程中,家庭成员有病需要就诊的,有发烧症状的到发热门诊就诊,按发热程序处理;有其他疾病的,由专护人员送到有关医院就诊,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八、坚持“两手抓”,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坚持不懈防非典,抓住时机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当前各地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抓紧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在坚持必要监测措施的同时,保证道路畅通和人员、物资的正常流动,做好各类展会、招商、推介活动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事业投入,对受影响较大的行业给予政策扶持,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改善消费环境,扩大就业。切实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把非典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努力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以上意见,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省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指挥部
                         二00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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