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
《广东省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03]3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计委《广东省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工程实施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计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燃煤燃油火电厂脱硫工程实施方案
一、 全省二氧化硫排放及火电厂脱硫现状
(一)二氧化硫排放现状
二氧化硫(SO2)大量排放是我省酸雨形成的主要原因。SO2主要是由于使用含硫燃料而产生的。我省是能源消耗大省,能源消费以燃煤、燃油为主,燃煤、燃油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超过80%,因而SO2排放量比较大。
1998年1月,我省除茂名、河源、梅州、阳江4个市和乳源、新丰、陆河、连山、连南、阳山、清新、揭西8个县以外,其余地区酸雨污染比较严重,被国务院划定为酸雨控制区,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63%。
随着经济发展,我省能源需求越来越大。虽然我省已采取推广使用低硫燃料或掺烧脱硫添加剂等脱硫措施,削减了SO2年排放量约12.8万吨,但全省SO2污染仍较严重。2002年,全省SO2排放总量仍达到97.57万吨,比2000年增长13.3%; SO2年日均值为0.027毫克/立方米,比2000年上升35%,比2001年又上升22%;全省酸雨频率为40.5%,比2000年上升1.8个百分点。珠江三角洲能源消耗量约占全省71%,火电厂等能源加工企业主要集中在该地区, SO2污染尤其严重。
2002年我省工业SO2排放量达到95.2万吨,占全省排放总量97.5%,其中火电行业排放SO2约62万吨,占整个工业排放量65%。截止2002年底,全省3588万千瓦电力装机总容量中,火电装机容量达到2552万千瓦,其中12.5万千瓦及以上装机容量1542万千瓦,其余为小火电机组。目前,省内大型火电厂主要通过采取燃用低硫煤和油,控制燃料含硫量削减SO2排放量,而地方小火电厂大部分无减排措施且普遍燃用高硫煤和油(含硫量平均高出大机组1-2倍),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大机组与地方小机组装机容量之比为1.5:1,而SO2年排放量比例约为1∶1.5。
由于大型发电机组脱硫设备还需依赖进口,脱硫运行成本较高,国家和省尚未制定火电厂脱硫治理强制性措施等原因,全省绝大部分火电厂都未开展脱硫治理工作。部分地区为改善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纷纷要求区内火电厂开展脱硫治理,目前,深圳妈湾电厂4#机组(30万千瓦)、连州电厂(2×12.5万千瓦)、广州纸厂(10万千瓦)、瑞明电厂(2×12.5万千瓦)、广州恒运电厂3#—5#锅炉(15万千瓦)、7#锅炉(21万千瓦),合计126万千瓦安装了脱硫装置。恒运电厂6#锅炉(21万千瓦)、在建的深圳妈湾电厂5—6#机(2×30万千瓦)、台山电厂1—2#机(2×60万千瓦),合计201万千瓦正在安装脱硫装置。省内其它火电机组均未安装脱硫装置。已建成脱硫装置机组容量仅占2002年全省火电装机容量5%左右,我省火电厂脱硫工作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