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全社会对林业生态县建设的认识。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省人民对建设林业生态县在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战略地位的认识;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创建林业生态县活动的良好氛围,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林业生态县建设的全面开展。
(二)加强对林业生态县建设的组织领导。林业生态县建设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林业生态县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列入工作议程,建设统一协调和沟通机制,具体工作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逐一将各项建设任务加以分解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林业生态县建设任务。
(三)完善林业生态县建设的政策保障机制。林业生态县建设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政策上的大力支持。要依法治林,在贯彻落实《
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
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
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
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及其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当地实际的政策、措施,确保林业生态县建设的顺利进行。
(四)认真落实林业管理目标责任制。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广东省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和《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目标责任制》,加强资源培育与林地保护管理,并根据有关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办法,组织对下一级政府的考核。
(五)稳定并健全林业基层机构及队伍。林业生态县建设主要依靠各级林业部门来完成,林业基层队伍是林业生态建设的骨干,发挥着落实生态建设任务、组织工程实施、科学技术推广和建设管理的重要作用,要加强林业基层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以适应林业生态县建设工作的需要。
(六)加大林业生态县建设的科技支撑力度。林业生态县建设要贯彻科技优先的原则,实施科技兴林战略。建设规划要通过林业及相关行业专家的评审、论证,并经县政府(或人大)批准后予以实施。要注重林业科技成果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转化推广应用,大力推广优良乡土阔叶树种和造林技术,搞好封山育林,加强工程管理,提高林分质量。
(七)建立林业生态县建设的政府投入和激励机制。要将林业生态县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落实专项建设资金。建设资金的投入以地方政府为主,林业建设投入占财政支出的1%以上。上级财政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要按规定及时、足额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