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3年—2005年山东省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的通知
(鲁人发[2003]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3年—2005年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2003年—2005年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2003年—2005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纲要》、《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2001年—2005年山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五”期间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以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为主线,以高层次人才培养为重点,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为目的,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我省实施科教兴鲁、经济国际化、城市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适应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终身教育体系;加强继续教育法制建设实现继续教育地方立法;逐步建立政府调控、行业指导、社会服务、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继续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的继续教育新格局;坚持以强化科学素养、突出能力建设、开发创造力为重点,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知识创新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继续教育法规和制度。制定并实施《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建立、健全证书管理、评估、考核等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建立起科学、健全的继续教育法规体系,使继续教育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加强继续教育教学体系建设,建立科学的继续教育网络。加强继续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对现有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在考核评估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依托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培训机构,建立高新技术专业继续教育示范基地。结合高层次人才继续教育的需要,建立国外继续教育基地。各市县、省直行业主管部门逐步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实施网络,在全省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特色突出、保证质量、管理科学的继续教育体系。
加强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兼职为主、专兼结合、德才兼备的原则,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立继续教育师资信息库,实现全省继续教育师资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