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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失效]

  (四)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各级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和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下岗职工出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精心组织,按月、按人排查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重点、难点行业和企业的监控,确保下岗职工顺利出再就业服务中心。要按月、按人进行检查,对没有按时出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要分析原因,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市级有关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对各企业用于下岗职工出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资金,妥善解决经济补偿、集资款、医疗费等问题。劳动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要搞好社会保险接续和“三条保障线”有机衔接。要将符合条件的城市居民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要处理好最低生活保障与促进就业的关系,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城市居民,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构要积极组织他们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和就业培训。要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再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与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解决下岗职工的生活困难问题。
  (五)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各地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组织开展企业用工情况大检查,对各类用人单位招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拖欠和克扣工资、拒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要加强对各类中介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各类欺诈行为。要进一步做好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工作。
  (六)进一步加大再就业宣传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继续通过多种形式把促进再就业的各项政策宣传到群众、企业和基层单位,并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关心和对再就业工作的支持,继续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择业观念,树立和宣传一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典型,营建全社会支持和帮助再就业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工商联等群团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开展“四送”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抓好再就业工作,做到组织、资金、政策、工作“四落实”,确保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努力开创我市再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二00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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