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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业厅关于推进优果工程建设促进水果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四)建立信息服务体系。要结合农业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加快水果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要在30个主产区和10—20个大中城市通过网络链接、聘请信息员等方式,加强信息收集和综合分析,准确地向农民提供价格信息、生产信息和市场预测。要进一步完善广西农业信息网水果专业子网建设,建立自治区级水果信息平台,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也要加快当地农业信息网站或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水果信息服务。要采取印发资料、开设专栏、媒体发布等多种形式,加强信息发布工作,在水果重点产区选择100个点建立信息发布专栏,抓好20个水果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样板点建设。同时要针对不同层面的消费者进行宣传,介绍我区优质果品的特征特性、食用价值和食用方法,提高消费者对我区水果的认知度。
  (五)建立产业化经营服务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合作提供法律和政策服务,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优果工程”建设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积极探索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合作方式,引导双方进行卓有成效的合作。金融部门要创造条件,允许水果专业协会以法人资格申请贷款,会员联合担保,承贷承还,逐步变自然人经营为法人经营,变分散型经营为组织化经营。要引导和鼓励食品加工企业、外贸企业、国有商业企业、国有农林场积极参与水果生产、加工和流通,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优质果品示范基地、果品加工和流通社会化服务体系。要搞好项目规划,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建立优质果品出口基地,加快对外贸易,发展果品深加工,扩大我区水果出口。
  五、切实加强对“优果工程”建设的领导
  自治区成立推进“优果工程”建设协调小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农业的副主席担任组长,成员由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业厅,全面负责“优果工程”的规划、组织和实施工作。各市(地)、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进“优果工程”建设,。各级农业(水果)部门是“优果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编制“优果工程”发展规划、优势产业区域布局、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具体组织实施,抓好生产基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和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推广应用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加强对水果产品的检验检测。各级经贸部门要加强水果产品加工、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加强水果产品加工、流通业的技术改造,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对水果加工业进行宏观调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场交易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严格市场准入,查处假冒伪劣水果产品等违法行为。各级质量检验部门要参照国际标准,组织水果产品有关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加强对水果产品加工的质量卫生安全抽查、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与水果产品认证认可有关的监管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水果产品生产基地环境状况的指导和监督,对影响产品质量的生产环境污染源依法进行查处和治理。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水果生产供水源的检测与监督管理,保证水果生产的供水质量。各级财政要加大水果生产、加工、流通的投入,加强对产品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保证执法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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