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防火工作的通知

  二、集中整治柴草垛等火灾隐患,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防止发生连营火灾事故
  各县(市)、乡(镇)政府要组织安全、公安、消防、电力等有关部门和治安联防组织,集中整治农村火灾隐患。各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和发动村民进行联防巡查,实行群防群治。
  一要加大农村柴草垛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落实看护措施。各村屯要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对柴草垛堆放进行统一规划,集中存放在离村民住宅较远、相对安全的村外空旷地带。不得在房前屋后大量堆积。对村内存放的柴草垛要限量,与架空电线、住宅、厨房炉灶等保持安全距离,并加强对柴草垛附近吸烟、倾倒灶灰、儿童玩火等隐患的巡查。
  二要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油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各村屯要挨家挨户进行联防巡查,主要检查炉灶、烟道是否发生毁坏或出现裂缝,倾倒灶灰时是否远离可燃物并将火星熄灭;沤粪、烧荒时是否采取看护防范措施;照明灯具的高温部位与室内存放的粮食、衣物、家具、棉被等是否保持安全距离,电线是否老化、破损,有无乱拉乱接电线和用铜线、铁丝代替保险丝的问题;村民存放的照明、农机具使用的汽油、柴油是否采取了安全措施,并远离火源;是否擅自贮存雷管、炸药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
  三要检查大风天禁火限电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各乡(镇)政府领导、派出所民警要在大风天深入农村进行检查。严厉查处五级以上大风天或高火险天气,不顾安全的生活、生产用火,室外吸烟、烧荒、烧垃圾等违法违章行为,落实禁火限电措施。各村屯要采取升“防火旗”等形式作为禁火信号,组织联防联查组织对易发生连营火灾的部位进行日夜监护。
  四要严厉打击农村纵火案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村民的遵纪守法教育,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纵火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对迷信、报复等典型纵火案件要组织力量迅速查处,公开审理,严厉打击,彻底扭转纵火案件多发的局面。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
  各县(市)、乡(镇)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当地普法教育的内容,组织成立农村防火宣传队等群众性组织,进一步完善农村各级广播电视消防宣传网络,针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特点,有计划地对村民进行宣传。要教育和引导村民改变不良用火习惯,广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和报警、逃生和火灾自救常识,教育儿童不要玩火,对精神病人等要加强看护。农村防火宣传工作要采用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宣传教育面。有条件的地方应设立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室。春防期间,各村屯要在明显部位粉刷消防宣传标语。要用消防安全的先进典型引导村民,用火灾案例教育群众。各级新闻、文化、公安、消防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面向农村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
  四、加强农村民办消防队伍建设,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和组织指挥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