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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司法局关于2003年北京地区司法考试公告

  试卷一:10月11日上午08:30-11:30
  试卷二:10月11日下午14:00-17:00
  试卷三:10月12日上午08:30-11:30
  试卷四:10月12日下午14:00-17:00
  (二)考试内容、科目和方式: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一、二、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每份试卷分值为100分。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五、成绩发布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考试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分数核查。
  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当次有效。
  六、注意事项
  针对北京目前的防“非典”形势,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前,应接受体温测量,体温超过37.5度时不得进入报名现场;报名人员应当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分批进入;报名人员应自带钢笔或签字笔,报名现场不提供公用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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