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支付对象为预算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支出,由省财政厅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将资金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专户直接拨付到预算单位或下级财政部门账户。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提出资金分月用款计划,省财政厅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和库存资金情况,核定预算单位的每月用款限额并通知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限额内,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代理银行向收款人付款或提取现金,代理银行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专户清算。
  三、改革实施时间和步骤
  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的办法,从2003年上半年开始,先在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和省委各部委、省政府组成部门及由财政拨款的省政府直属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进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在总结经验、优化和完善方案的基础上,逐步在省直所有单位推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暂未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部门,继续对工资支出及政府采购资金等专项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四、配套改革措施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对财政资金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管理制度、管理方式的改革和创新,需要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和建立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
  (一)进一步深化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逐步把省级部门预算细化到目级科目和基层预算单位,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创造条件。
  (二)建立省级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抓紧建设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包括预算执行管理系统、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和财政国库收支总分类账系统,实现财政、银行、税务、预算单位之间的联网和财政资金支付、审核的网络化管理,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效率。
  (三)建立省级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在省财政厅设立“河南省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负责办理财政资金直接收付、核算等具体业务。
  (四)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财政部门内部业务工作程序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内部监督制度,确保新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顺利运行。财政国库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努力为省级预算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加强对代理银行办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支付及时,清算顺畅。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工作,促进依法理财和有关预算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监察部门要对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省级财政资金安全。
  五、组织领导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