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劝阻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和已返乡务工农民管理以及农村非典防治工作的通知[失效]

  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非典预防知识。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向广大农村大力宣传非典预防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告》,让乡村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都明确在防治非典工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都知道非典的危害和防治措施。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宣传非典预防措施、发病症状、识别方法、报告途径、隔离措施、送医办法和地点等内容,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发生。要大力宣传科学预防知识,树立依靠科学战胜疫病的信心,使广大农民认识到非典是一种可防、可治、可控制的疾病,引导农民群众破除迷信,不信谣,不传谣,消除恐慌心理。宣传要广泛深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不留死角。
  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对患者的有效救治。 要建立救治机制,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防治非典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具备必要的防治设施,提高应对突发疫情的能力;县级医院要尽快创造收治非典病人的条件,要具备隔离、防控、医护人员防护及救治设施、救治药物等;市、县要确定定点医院,建立应急医疗队伍,制订发生疫情后的紧急处置预案,做到发现疫情能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置。每个村都要以明白纸形式在村内公布非典疫情处置流程图,并发到每一户,对于发生病例向谁报告、如何送医、由谁送医、送往哪个医院以及送医院后的救治等环节,要做到村村清楚、户户明白。各乡镇卫生院都要设立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对疑似病人要立即就近送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定期对返乡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发现问题,立即按照防治方案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贻误救治。特别是对从疫区返回的人员,县、乡政府和村级组织一定要认真安排,跟踪观察管理,做到真正关心爱护,不得歧视。对没有医生的村和卫生院已经倒闭、不具备诊疗条件的乡镇,县(市、区)卫生局必须做出统筹安排,决不允许留下空档。
  六、加大投入,确保农村防治非典所需药品、用品、器械供应。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非典防治资金的投入,保证非典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对农民非典患者一律实行免费医疗,对医院实行先医疗后结算。各级要城乡统筹考虑,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农村防治非典所需资金的投入。农村非典防治的资金要集中用于药品、用品、器械购置,用于支付农民患者医疗费用,用于一线医护人员的防护用品购置和健康补助。要切实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保证专款专用;要厉行节约,把有限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严禁铺张浪费或改变使用方向。
  七、切实做好外出务工农民家庭的帮扶工作。 乡镇、村干部要把对外出务工农民家庭的帮扶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户。对被劝阻在外地的务工农民和已返乡被隔离的人员,乡村两级组织要动员党员、团员和民兵组成义务帮工队,或采取村民互助、亲友帮助等办法,切实帮助其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对有特殊困难的户,民政部门要及时给予必要的救助。要认真组织调配好现有的农业机械设备和劳动力资源,帮助搞好夏收夏种,不误农时,解除外出务工农民及返乡被隔离人员的后顾之忧。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