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深化政府管理体系“五项工程”的意见
(青政发[2003]32号 2003年4月21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实施政府管理体系“五项工程”、创建“四型”机关以来,全市各级机关的效率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机关内部管理、公务员队伍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有了明显改进,城市发展软环境进一步优化。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工作提速的要求和市委的部署,现就进一步深化政府管理体系“五项工程”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转变职能为基础,以规范审批和政务公开为重点,以加强依法行政和效能评估监督为保证,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努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和整体水平。
二、基本要求
认真落实“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都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创造性地推进政府管理体系“五项工程”,大力开展创建“四型”机关活动,以政府机关工作作风的改进和行政效能的提高,推动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全面提升。
(一)坚持在与时俱进中开拓创新。进一步解放思想,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在执政为民的方方面面,努力冲破一切阻碍发展的观念,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做法,革除一切束缚发展的体制,使我市各项工作在紧跟全国、全省前进步伐中领先一步。注重实践,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激发群众的创造热情,不断创造具有本地区、本部门特点的新鲜经验,使“五项工程”在发展中提高、在创新中深化,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加明显。
(二坚持单项突破与整体推进的统一。各单位要在保持工作连续的基础上。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形势进行全面分析,立足本市,放眼全省、全国,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对照先进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突出解决推诿扯皮和工作效能低下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固强补弱,以重点问题的突破、薄弱环节的克服,推动“五项工程”全面发展、整体提高。
(三)坚持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各级、各部门要把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作为深化“五项工程”的重点,在抓好内部监督、评估的同时,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完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每一名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接受监督的观念,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真正实现“阳光政务”、“阳光决策”,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四)坚持队伍建设与效能监督同步进行。要重视加入世贸组织给政府管理带来挑战的研究,把绩效评估引入政府管理,大力推行公务员绩效管理,在工作和实践中建设一支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强新本领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通过激发和调动公务员队伍的潜能,促进行政效率的不断提高,实现政府管理绩效最大化。
三、目标任务
按照“五项工程”的内容,结合我市当前工作的实际,今年将突出抓好以下工作的落实:
(一)转变职能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坚持政企分开,精简、统一、效能和依法行政的原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1.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完善政府机构设置,理顺部门职能分工。2.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厅字〔2002〕7号)精神,结合我市清理、精减行政审批情况,相应调整部分政府部门职能。3.修订完善《青岛市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出台《青岛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4.指导城阳区搞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