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项行动的重点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查禁各种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组织和活动。宝安、龙岗两区主要查处以“拉人头”为主的“老鼠会”式变相传销活动,以及利用传销组织和形式,对传销人员采取精神和暴力控制,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特区内主要查处境外非法传销企业入境来深发展人员,组建网络,开展传销活动,以及转型企业违法、违规培训,擅自改变经营方式,从事传销的非法经营活动。
严厉惩处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和幕后指挥者,从重从快打击带有黑社会背景和邪教性质的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组织。
四、时间安排及步骤
从即日起至6月,连续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并将4月15日、5月13日、6月10日3天定为全市统一行动日。各阶段主要任务为:
4月份为全面动员和调查摸底阶段,各级政府要确定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的专门机构和人员,组织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摸底,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建立起联防联打机制。
5月份,集中开展统一清查、打击行动,市公安、工商部门负责集中查处全市范围内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大要案件,负责指导督促各区的查处工作,各区负责清理辖区内存在的非法传销组织和活动。
6月份,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巩固打击成果,完善辖区巡查制度,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健全投诉举报预警机制、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铲除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滋生环境。
五、职责分工
工商部门重点做好面上的打击工作,结合市场巡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苗头、线索或接到的举报,应及时处理,全力清查非法传销人员和组织,捣毁非法传销窝点,查处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对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强化对转型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整顿规范转型企业,对违反规定从事非法传销、违规培训等违法经营活动依法查处。
公安机关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形式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违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的打击力度,集中力量抓捕一些实施限制人身自由、骗取钱财、组织黑社会犯罪、扰乱社会治安的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头目;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治安管理,对工商部门移送的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的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及时查处,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非法传销人员的遣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