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3年5月12日 深办[2003]19号)
最近,我市采取各项措施,加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停止审批有关文化演出活动,坚决取缔非法文化娱乐活动,严格预防和控制非典的传播和蔓延,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一些区、镇和农村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防治非典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为个别非法演出团体在我市非法演出提供了可乘之机。非法演出团体有可能成为非典疫情的传播者。这些现象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防治非典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切实加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防治非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市公共文化场所数量较多,各场所人员密集,流动性大,来源广泛而复杂,是防治非典工作的重点部位。做好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防治非典工作,直接关系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全市防治非典工作的大局,直接关系我们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公共文化娱乐场所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认真做好防治非典各项工作,确保非典疫情在我市的有效控制和防治工作的进一步巩固,力争我市在这场防治非典的战役中尽快取得胜利。
二、努力抓好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娱乐活动防治非典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坚决停止审批有关演出活动。除市、区两级政府组织的文艺演出和主题公园(即世界之窗、民俗村、欢乐谷、明思克航母、海洋世界、田园风光)的演出节目之外,其余演出活动均不得审批;对于已经审批过的演出活动,要重新排查;凡不属于上述两类的演出活动,要一律中止。上述两类演出活动的主办者和各主题公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防治措施。
加大各类公共文化场所防治非典措施的落实和监督力度。全市经批准设立的各类歌舞娱乐场所(含歌舞厅、卡拉0K厅、夜总会、音乐酒吧等)、剧场、电影院、投影场、网吧、游戏机室,必须认真对照防治非典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治措施。各娱乐场所要保持通风良好,每天进行至少两次以上的重点消毒,消毒工作在各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防疫站)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要规范消毒药品管理,全市消毒药品由卫生部门统一采购。公共文化场所的工作人员必要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进行预防性服药。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必须安装配置体温检测仪器,对入场人员(包括演出人员及观众)的体温进行检测,有高于38℃发烧症状的人员不允许入场。尚在营业的娱乐场所,要实行身体状况登记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发现疫情和可疑病例的公共文化场所,必须立即停业,并认真做好对场所的全面消毒工作,对相关人员迅速采取隔离措施,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文化部门。凡通风条件不符合要求,消毒、服药和体温检测等预防工作不到位的,卫生监督机构和文化部门要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整改达到标准后方可继续营业。要强化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者和文化娱乐活动主办者的自我约束能力,通过法律的、行政的、市场的等多种手段,促使防治非典各项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