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贵州省广电局、省扶贫办、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全省农村卫星广播电视收转站数字化改造工程的实施意见

贵州省广电局、省扶贫办、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
 全省农村卫星广播电视收转站数字化改造工程的实施意见
 (黔府办发[2003]43号 2003年4月30日)


  为在2005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我省农村卫星广播电视收转站数字化改造,根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数字化过渡方案>的通知》(广电技字〔2000〕97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十件实事”工作的通知》(黔党办发〔2003〕1号),现就实施全省农村卫星广播电视收转站数字化改造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建设方针、工程范围和技术方案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广电总局制定的《广播影视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全省农村卫星广播电视收转站数字化改造工作,保证广大农民群众在模拟传输向数字传输的过渡中,收视收听不受影响,提高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质量,丰富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推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
  建设方针:讲求实效,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先乡后村,逐步完成。
  工程范围:在全省范围内,对1992年至2000年计划内建设的农村卫星广播电视收转站(模拟),全部进行数字化改造。
  技术方案:在已建站现有设备的基础上,增加两台数字广播电视卫星接收调制一体机,用于接收中央电视台第一套和贵州电视台第一套卫星数字电视节目,原有的模拟广播电视卫星接收调制一体机用于接收中央或其他省的卫星模拟电视节目。
  二、目标任务
  2005年底前,分3年完成全省计划内15000座农村卫星广播电视收转站的数字化改造,平均每年完成5000座,使全省计划内建设的农村卫星广播电视收转站均能接收中央一套和省一套卫星数字广播电视节目。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组织领导,明确项目责任人。数字化改造工程,由省广电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明确具体的负责人,保证该项工程有人管,有人抓。
  (二)抓好计划落实。各地要对1992年至2000年底期间计划内建设的农村卫星广播电视收转站址进行清查、核实,与建站时下达的建设计划逐一进行对照,若有与建设计划不符的,要说明原因。同时,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编制本地区2003年、2004年、2005年的改造计划,报省广电局审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