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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03年深圳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市外事办负责干部出国出境培训的证件审批和签证,负责安排落实出国学员的进修院校和实习机构,负责办理赴港进修学员的报批,负责开辟境外培训渠道,加强与境外接待机构的联络。
  (六)市财政局根据全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总体计划,负责审核、划拨出国出境培训专项经费,负责按外汇使用计划预留、审批出国出境培训用汇,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五、配套措施
  (一)积极开辟建立高质量的境外培训进修渠道,探索国际合作交流和联合办学的新办法。利用友好城市的渠道建立3—4个实习基地,集中安排学员实习,深入了解和掌握发达国家城市和地区城市管理、经济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具体做法。要积极引进国外智力,采取请进来的办法,与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合作办班,建立企业管理人才“生产线”,实施经理职业化培养工程。
  (二)进一步促进出国出境培训研究成果的运用和转化。要认真组织出国赴港进修人员成果汇报会,组织专家评审进修人员专题研究报告,评审合格的发给《进修证书》。指导、督促学员做好在本单位的报告会,推动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改革。加强宣传我市出国出境培训研究成果的推广,利用电视媒体制作播放反映学员的研究成果电视专题片,拟分城市建设篇、法制篇、城市管理篇、政府管理篇等,编制《深圳市出国出境培训》宣传小册子,成立市出国出境培训研究成果编辑委员会,负责培训成果的编辑、出版、发放及收集培训工作动态信息(含调研)等工作。编辑《改进工作建议案》,继续办好《境外考察与建议》、《白皮书》、《深圳走向世界文库》、《深圳走向世界文库集粹》等,使学员的研究成果转化为工作决策,使广大干部能够通过学员了解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三)做好学员跟踪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深圳市出国出境进修人员成果运用及人才使用情况调查”。在此基础上认真总结出国出境进修情况,提出今后的总体打算和计划,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四)继续办好干部业余外语培训班,提高干部外语水平。认真执行国家人事部关于国家公务员学习外语的有关规定,鼓励、支持广大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外语,启动干部职业英语能力提高培训项目,引进美国ETS职业英语考试等适合我市干部实际的英语考试标准,逐步做到英语培训和考试与国际标准接轨。不断拓宽其它语种的培训,实现外语人才的多样化。
  六、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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