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03年深圳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短期专题调研。计划组织15期,每期约20人,共培训300人,比2002年增加90人,对象为机关优秀干部,拟分别赴香港、新加坡、日本、韩国等作专题调研,时间为7—10天。
  三、经费来源
  出国出境培训的费用可采取多种渠道筹措,要利用国家资助、财政拨款、单位投入、国外基金等渠道,拓宽经费来源,保证出国出境培训所需经费。要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费用标准,厉行节约,切实控制培训成本。
  出国赴港进修的费用采取分类分级负担的办法,市直属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进修人员费用由市涉外培训专项经费解决,区级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进修人员费用由同级财政解决,其他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解决。
  其它班(期)次的培训经费以自筹为主解决。
  四、组织分工
  (一)深圳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干部出国境培训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领导及市组织、宣传、人事、外事、财政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市组织、宣传、人事、外事、财政等部门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干部出国出境培训管理工作。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必须根据干部归口管理的原则向市组织人事部门提出计划,由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年干部出国出境培训计划,对全市每年组织干部出国出境培训人数实行总量控制。
  (二)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工作;提出全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总体计划,报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负责出国、赴港进修班的组织管理;会同人事、宣传等系统组织专题培训班管理;制定和出台出国出境进修人员选拔、强化培训、境外进修、研究成果、经费使用、学员动态跟踪等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团考察境外培训机构;申请市涉外培训专项经费;跟踪进修学员考核、培养情况;促进涉外研究成果转化运用等;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文化口专业人才培训班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媒体宣传推广出国出境培训研究成果工作。
  (四)市人事局负责短期专题调研班组织管理工作;市引智办(市外国专家局)负责我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总体计划报国家外国专家局(或省外专局)审批、审核或备案;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全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不断提高干部出国出境培训效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