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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03年深圳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03年
 深圳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组通[2003]30号)


  现将《2003年深圳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03年深圳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努力适应我国加入WTO和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对干部队伍素质提出新要求的新形势,按照《2001—2005年深圳市干部教育工作规划》、《深圳市高级人才培养工程纲要》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关于大规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意见》,制定2003年深圳市干部出国出境培训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大教育、大培训”的新要求,加大出国出境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渠道,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继续选派一批优秀干部出国出境作长、中期进修,短期培训,专题调研,进一步规范出国出境培训工作的管理,积极推动研究成果的运用,努力为我市实现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的目标,培养一批具有战略思维、世界眼光的外向型人才,推动我市高级人才战略的顺利实施。
  二、培训项目
  (一)出国长期进修。计划选派35名干部出国专题进修,选拔工作于2003年2—4月进行,采取公开选拔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择优挑选,4月底确定进修人员名单,5—7月组织国内强化培训,出国进修人员于8月后陆续派遣,进修时间为1年,完成5万字左右的专题研究报告。
  (二)香港中期进修。计划选派25名干部赴港专题进修。选拔工作于2003年2—4月进行,采取公开选拔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择优挑选,4月底确定进修人员名单,5—7月组织到北京大学培训行政管理课程,赴港进修人员于8月初赴港调研,11月初返深,完成3万字左右的专题研究报告。
  (三)短期专题培训。计划全年组织13期,每期约25人,共300人,比2002年增加260人。组织各系统的优秀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分别是:金融财贸专题培训班1期、企业管理培训班1期、宣传文化系统培训班3期、检察院系统培训班1期、WTO专题培训班2期、公共行政管理培训班1期、人力资源开发培训班2期、继续教育模式创新培训班1期、法律法规培训班1期。拟分别赴英国、美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知名院校培训,时间约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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