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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3年深圳市干部组织调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班时间:第一期6月;第二期7月;第三期8月;第四期9月;第五期10月;第六期11月。
  (三)市人事局调训班。
  1.公务员处级任职培训班。举办四期,学制7周,培训学员480人左右。培训对象是未参加过处级任职培训的现职处级公务员。培训重点提高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公众服务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使其具备新时期处级岗位的任职资格。
  办班时间:第一期3月31日至5月16日;第二期5月19日至7月4日;第三期9月15日至10月31日;第四期11月3日至12月19日。
  2.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举办十二期,学制3周,培训学员800人左右。培训对象是2003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去年录用尚未培训的人员。根据《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和《深圳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知识教育,掌握必备的行政工作技能和国家机关工作运作程序,以达到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行政学院办班时间:第一期4月7日至4月25日;第二期10月13日至10月31日;第三期11月3日至11月21日。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宝安区和龙岗区共办九期,时间另定。
  3.公务员科级任职培训班。举办二期,学制6周,培训学员150人左右。培训对象是担任领导职务的科级国家公务员。培训的重点是提高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公众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通过培训提高科级国家公务员的管理能力和综合能力。
  办班时间:第一期5月12日至6月20日;第二期11月3日至12月12日。
  4.处级公务员依法行政轮训班。举办八期,学制4天,培训学员约2000人。重点是系统进行依法行政的培训。注重学习和研讨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处级公务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以此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
  办班时间:另行通知。
  5.离岗培训班。举办一期,学制8周,培训对象是2002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的国家公务员和参照执行单位、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着重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强化管理,以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通过培训,使其成为一名合格的国家公务员,重返工作岗位。
  办班时间:4月7日至5月30日。
  (四)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共同调训班。
  1.处级女干部培训班。举办一期,学制2周,培训30人。学员对象为各区和市直各局级单位的处级女领导干部。该班主要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关于妇女工作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必备的行政、管理、科技、法律、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提高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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