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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制定相关措施,实施首都人才战略,发挥首都人才优势,降低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负责,3月份发布施行。
  1.落实人才战略。提速“直通车”、畅通“绿色通道”,鼓励和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业工作,鼓励和引导毕业生面向企业实现就业,推进国外智力和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吸收,为各类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事人才支持。
  2.建立完善人才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对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首都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市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对人才的需求。
  3.开放首都人才市场。鼓励国外投资者来京设立中外合营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引进人才《工作居住证》制度;建立与中央在京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相关部门的联系渠道,大力开发中央在京单位人才资源与智力优势;研究建立人才信用体系。
  (七)开展优化发展环境的宣传教育活动。
  1.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的思想教育活动。此项工作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部署并督查落实,3月份开始,年底前结束。
  2.召开全市优化发展环境动员大会。全市各委办局和区县政府处以上干部、部分基层一线和窗口部门工作人员以及部分企业代表参加。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4月初召开。
  3.发布《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开展公务员培训。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各相关单位组织,分批进行。《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5月份发布施行,年底前争取培训一遍。
  4.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宣传报道本市优化发展环境的举措和效果,形成全社会共同创造、悉心维护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和舆论声势。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3月初开始。
  四、组织实施
  (一)实行首长负责制。各区县、各部门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定今年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计划,列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议程,经常研究,定期检查,常抓不懈,抓出实效。
  (二)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建立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落实市领导联系企业名单,由市政府研究室负责确定市长调研课题。4月份开始调研工作,年底进行考核。
  (三)对涉及发展环境的重大遗留问题进行排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方案。此项工作由市计委负责,5月底结束。
  (四)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的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工作。市外经贸委负责方案实施的协调和信息反馈工作。
  五、验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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