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重点是提高市场化程度。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适应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改进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和手段,减少对企业的直接干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提高政府运用市场机制调控宏观经济的能力,基本解决制约环境优化的体制障碍和制度约束。
第三阶段:重点是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发展环境。再用两年的时间,参照经济发达国家的标准,按照构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基本框架的要求,形成高度发达的市场体系,达到国际水平、国内一流的发展环境,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2003年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安排
(一)营造统一透明的法规、政策环境。
1.制定有关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针对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按照规定的时限,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形成比较完整的优化发展环境的政策体系。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督查落实,按规定时限完成。
2.清理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做好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废止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废止工作;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建立行政补偿制度。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制订工作方案,年底完成。
3.检查现有政策落实情况。凡没有落实和落实不力的要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这些政策全部落实到位。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制订工作方案,4月底报市政府。
4.制定重大决策的征询和反馈制度。制订市政府决策方面的相关制度,建立相应的落实、反馈机制。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制订工作方案,4月份完成,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5.建立透明、高效的政策宣传渠道。通过多种渠道将本市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计划、产业发展导向、重点招标项目和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向社会公布。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参与,6月底完成。
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作用,大力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坚决查处各种知识产权违法案件,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有效遏制假冒、盗版等侵权现象,推动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此项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参加,年底前制订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