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办发[2003]9号)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
  全面优化发展环境,努力营造首都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要求和时限,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三日

          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

  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营造首都现代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对于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优化发展环境是一项全局性、紧迫性、长期性的艰巨任务,要下决心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贯彻落实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重大举措来抓,作为把握机遇的实际措施来抓,作为各级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工作目标
  在本届市委、市政府任职期间,力争把北京建成全国市场体系比较完善、市场经济秩序最好、政府服务最优、行政效率最高的发展区域,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创造条件。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诚信政府、高效政府。
  二、工作阶段
  坚持“标本兼治、分步实施、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的方针,从企业反映最突出和直接与政府工作相关的问题入手,在体制和机制建设上重点突破,创造符合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发展环境。按照每年都有新举措,每年都有新突破,每年都有新成效的要求,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重点是降低企业投资与运行成本。2003年的主要工作,一是转变思想观念,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府服务环境,避免因行政行为不当给企业增加成本;二是调整土地资源、人力资源、公用事业资源的供给方式,降低因资源配置不合理给企业增加的成本;三是通过调查研究,为体制和机制的重大改革做好准备。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