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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北京市农村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意见

  7.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大力宣传一些地区预防、检查诊断、临床治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让农村群众知道非典型肺炎可防、可控、可治,消除恐惧心理,增强农民战胜“非典”灾害的信心和决心。要加强科普教育,广泛宣传非典型肺炎的基本特征和预防知识,及时解疑释惑,正确对待疫情,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8.切实关心农村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活情况。要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医务人员战斗在第一线,劳动强度大、危险系数高,要采取定期轮岗制度,保证他们休息好、调整好,使他们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充沛的体力和精力投入到防治“非典”的工作中。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照顾好他们的家庭。对战斗在一线的医务人员,要倍加爱护,确保万无一失。
  四、调整领导方式,完善组织机制
  郊区各级领导干部要调整领导方式方法,面对严峻形势,要科学分工、排班布岗,做到防治工作有条不紊,不搞疲劳作战。要尽量不开会或开短会、说短话,充分利用电视、电话、传真、网络等现代手段,协调、指导本地区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充分发挥流调队及有关部门的作用,加强对留观人员的隔离、跟踪、观察。实现“让健康者免受感染,让感染者尽快康复”的目标。
  建立通畅的信息渠道。郊区各区县要建立统一的非典型肺炎信息交流制度,综合信息按日报告,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农村情况专门报告,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误报,保证防治工作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
  市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农村防治“非典”工作。市委农工委、市农委要把督查、指导远郊区县特别是农村地区防治“非典”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农村“非典”疫情的防治工作。针对区县二级医院医疗设备落后、医疗水平不高、医疗设备和物资短缺的现状,市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各区县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组织专家组进行巡回指导,对医疗任务重的地区组织医疗队伍支持。防治“非典”物资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区县农村各种防治“非典”急需物资的调配和供应,市财政要在资金上对农村加大支持力度,保证农村防治“非典”工作顺利进行。各区县也要多方筹措资金,保证防治工作中的各项支出,对农民中的“非典”患者,要免费医治,医务人员的工资补助要足额到位。
  要加大对农村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对于未按要求做好隔离、防护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区县也要建立督查制度,采取区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党员干部包户的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防治网络,责任到人,不留死角,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切断城乡传染通道,防止“非典”疫情向农村蔓延,全力确保农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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