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治理公路“三乱”。全面清理整顿公路和城市道路收费站点。
巩固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成果。加强对公路站(点)设置和收费情况的核查。对已公布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后又出现严重反弹的市、州予以“摘牌”曝光。深化改革,完善治理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上路执收执罚人员的行为。
(六)加强行风建设和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试点活动,按照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围绕转变作风、规范行为和改善服务,大力推进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扩大“万人评行风”的成果。对群众意见多、社会反映强烈、问题集中的地方和部门要限期整改。按照国务院纠风办的要求,省旅游、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在全系统开展省、市(州)、县三级联动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省质监、药监部门要继续在全系统推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省地税、工商、交通系统要巩固民主评议行风成果,深化评议工作。各市、州选择2-3个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规范评议程序,重点向基层延伸。乡镇、街道(社区)参与民主评议的基层站所数量要达到60%以上。对评议行风活动中反映出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各级纠风办要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并及时提请有关部门纳入目标考核。
二、主要措施
(一)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
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等纠风工作,分别由教育、药监、农业、交通等部门牵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参与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落实。其他部门和行业都要把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纳入业务管理和各项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中,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003年,各级纠风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抓住重点难点,加强监督检查。要把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抓住重点难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跟踪检查指导。整治优化软环境,重点是查处反面典型,规范行政行为,要查处和曝光一批损害、破坏我省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对农村中小学实行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和公办高中落实“三限”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中小学教辅材料虚高定价、过多过滥进行专项治理,开展对高等学校收费情况的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