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强化征管,千方百计完成全年收入预算任务。当前财政面临严峻形势,税收征管和财政增收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和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尽早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全年收入预算任务。一是继续贯彻执行“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确保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二是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税源监控,对纳税大户要逐户跟踪分析,确保应纳税额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加大清收欠税力度,税务部门要建立清欠目标责任制,在确保2003年当年不发生新增欠税的基础上,将历年欠税尽可能清缴入库。四是进一步加大财税稽查力度,抓好专项稽查工作,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偷、逃、骗、抗税行为,严禁滞留延压财政收入。五是进一步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实施“非税收入银行代收”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四)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在坚决执行落实好中央出台的有关税收政策的基础上,地方各级不得乱开口子,不得越权自行出台减免税和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出台的要一律停止执行。对以前年度按规定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也要进行集中清理,已经到期的要立即恢复征税。各级财税、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自行出台减免税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包括违规先征后返政策、擅自扩大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范围等),一经查实,将如数扣回影响中央和省的财政收入,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大力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应急和重点支出需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下决心调整现有支出结构。从现在起,除防治“非典”、维护社会稳定、救灾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急难事项外,各级、各部门一律不再新开减收增支口子。保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应由财政保障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各部门对年初已安排的一般性支出项目,要进行认真的清理和调整。对可以不办的事项要坚决取消,对可以缓办的项目要调至以后年度安排,对有节约潜力的项目要压缩财政资金安排,腾出有限的财力,确保应急和重点支出需要;对年初已安排的生产建设性支出预算,有关部门要尽快落实建设项目,加大对基础设施和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调度,保证资金按进度拨付,促进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规定,对今年部分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减免带来的收入减少,主要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减支出项目自行消化,各级财政原则上不予补助;省级各部门要加强与中央部门的联系,积极主动争取国家支持,缓解我省财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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