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继续加快农牧业产业化步伐,跳出“就农业抓农业”的圈子,用工业思维谋划农牧业。进一步培育壮大奶牛养殖及牛奶加工、牛羊育肥和牛羊肉加工、特色种养及加工等几个具有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积极推进产业化重点项目建设。2003年,自治区再筹集3亿元资金,选择扶持50个左右市场前景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项目,力争使全区奶牛养殖头数新增10万头,牛奶产量200万吨,新增育肥肉羊400万只。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必须同时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建设;三是引导农牧民不断向产业化基地集中,向龙头企业集中,向小城镇集中。
3.将产业结构调整与生态建设、旗县经济发展和小城镇建设以及增加农牧民收入紧密结合起来,城乡统筹,“三化”联动。一是必须把产业化增收作为农牧民增收的最主要来源,继续把乳业、牛羊肉产业、羊绒产业、马铃薯产业等几个有特色、有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做大做强;结合生态建设,逐步把沙产业、草产业培育成大产业;应把旅游业作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加快发展。二是抓住生态建设和国债投资向农村牧区倾斜的大好机遇,进一步加大人畜饮水、乡村道路、牧区网围栏、棚圈等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启动农村能源建设工程,切实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在落实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粮食和现金补助的同时,支持农牧民直接参与生态、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县乡道路等工程建设,增加农牧民务工收入。三是加大农村牧区人口转移力度,促进小城镇建设、旗县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全年计划完成生态和扶贫移民10万人。
(三)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全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门应根据《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规定》具体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把国家和自治区促进西部大开发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到实处。
以自治区西部大开发政策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开展“投资环境建设年”活动,大力改善投资软环境。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精减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创造良好的行政服务环境;二是加大“三乱”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收费制度和行政执法行为;三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大力加强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努力营造开放、公平、竞争、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