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的重点景区:长江三峡、缙云山、四面山、金佛山、芙蓉江5个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及部分市级风景名胜区。
(二)整治的内容
1.标志标牌的设置
按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标志、标牌标准》,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内不符合标准的标志、标牌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和规范,在重点整治的风景名胜区(含重要景区)的入口处,设置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标志标牌。
2.管理机构的设置
按照国务院《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九部委《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纠正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设置不当现象,重点检查政企不分、机构不健全、级别不适合、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建立健全风景名胜区的日常管理制度,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要在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前提下,结合本景区实际,做好风景名胜区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是加强风景名胜区内的安全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风景名胜区核心区的划定
在5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和部分市级风景名胜区进行核心区划定工作,明确范围和界线,确定保护重点,制定保护措施。正在编制总体规划的景区,同时要完成核心区的划定,总体规划已批准的景区要重新划定核心区。
4.风景名胜区内违法、违规建设的查处
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和部分市级风景名胜区内违法、违规建设情况进行查处,对2002年已经检查过的部分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要进行复查验收,对建设部《关于立即制止在风景名胜区开山采石,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的通知》(建城〔2002〕213号)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5.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
要抓紧编制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规划,重点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四面山和芙蓉江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必须在6月30日前报建设部,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大纲在12月30日前报建设部。
四、整治的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时间安排
1.4月中旬布置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制定综合整治风景名胜区工作计划和景点标志标识设计方案。
2.4月下旬至5月上旬,在综合整治办公室指导下各风景点进行标志标识设置的选址定点。
3.5月中旬至7月上旬,各地进行综合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