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
《关于调整4月下旬到5月底国内旅游工作部署、切实
做好防止“非典”通过旅游活动扩散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渝办发[2003]47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4月21日,国家旅游局发出《关于
调整4月下旬到5月底国内旅游工作部署、切实做好防止“非典”通过旅游活动扩散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
《紧急通知》),这对于指导我市旅游业非典型性肺炎(以下简称“非典“)防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当前,要把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典”防治工作放在首位,暂时推迟或停止有可能传染“非典”的大型旅游活动,不追求接待人数指标,不向疫区派送和征集旅行团,不组织“农家乐”旅游和到边远地区农村旅游,要把功夫下在切实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非典”预防措施落实、以及旅游接待环节上一旦发现病例后的妥善处置和有效控制上,为打赢“非典”防治这场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经市政府同意,现将
国家旅游局《紧急通知》印发给你们,并请结合4月20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纪要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关于调整4月下旬到5月底国内旅游工作部署、
切实做好防止“非典”通过旅游活动扩散的紧急通知
(国家旅游局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苏州市、桂林市、黄山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委):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部署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现将调整4月下旬到5月底国内旅游工作部署、切实做好防止非典型肺炎通过旅游活动扩散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立即组织传达到本地区所属各级旅游局和各类旅游经营单位,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在指导思想上,要把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非典型肺炎通过旅游活动扩散放在第一位,不提倡“国际损失国内补”,不追求出游数量,把功夫下在切实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非典”预防措施的落实,以及旅游接待环节上一旦发现病例后的妥善处置和有效控制上,为全国打赢非典型肺炎防治这场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