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策划好一批项目。近期配合市计委从2003─2010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建设项目中筛选、策划一批利用外资项目。配合市经委按照架构重庆新型工业的需要,按“靓女先嫁”的原则推出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进行国际拍卖或并购一批;较好的企业嫁接改造一批;破产企业利用外资重组一批。加快服务贸易领域相关部门的对外开放步伐,做好引进外资企业或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合市农办围绕农业10个“百万工程”发展一批利用外资项目。以北部新区为基础,同市计委、市经委一道,按照“以发展工业、利用外资、出口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三为主一致力”方针,近期策划100个项目。
(三)搞好招商引资重点产业课题研究。同商务部研究中心、市级有关部门、行管办、科研院校合作,启动《重庆主要产业现状及发展前景研究》、《重庆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现状及发展前景研究》、《重庆天然气化工现状及前景研究》、《重庆医药化工现状及前景研究》以及《重庆IT现状及前景研究》。摸清我市主要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投资者展示商机。在对外推介中将具体项目和项目依托的产业背景结合起来,增强招商引资实效。
(四)尽快建立利用外资激励机制。出台《重庆市代理招商管理办法》,调动社会中介招商引资的积极性,规范全市针对招商引资的奖励行为。出台《重庆市鼓励引进外资先进单位暂行办法》,建立起对区县(自治县、市)和市级相关部门利用外资的奖惩制度,发挥其工作主动性、积极性。
(五)做好专题推介活动的项目准备工作。一是对专题推介活动涉及的项目进行重新筛选、整理,提前将项目信息传往境外目标公司,同时征求境外目标公司对项目的建议。二是编印《重庆市特色工业园区指南》,推出已批准的21个特色工业园区进行招商。按照园区的不同功能定位,引导和协助区县(市)策划相关项目。
(六)加大网络招商力度。一是将2003年重庆招商项目上网,并与国家有关招商网站链接。二是将2003年重庆招商引资项目发往我市各境外招商代理点,发挥代理点的作用。
(七)加强与我驻外使馆经参处的联系。通过我驻外使馆经参处,传递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信息,推介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委托他们拜会招商目标公司,负责项目洽谈。积极听取他们对国际经济合作的建议,充分征求他们对我市拟赴所在国家举办专题招商活动的意见,并请协助安排相关事宜。
(八)提高已签定外资合同的履约率。与工商局联手,加强出资管理,督促投资者履行出资义务。一是资金未到位前,发给企业3个月的临时执照,逾期不出资的,除有特殊原因经市外经贸委同意延长出资期限外,执照失效;二是在资金未足额到位的企业营业执照上加注其实到资金数,降低其信誉度;三是工商局和外经贸委对资本金长期未完全到位的企业,联合发出催缴通知,对逾期不缴者不予通过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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