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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委关于克服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外经贸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经贸委关于克服非典型肺炎
 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外经贸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渝办发[2003]7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外经贸委提出的《关于克服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外经贸工作的若干措施》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内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一手抓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一手抓经济建设,努力将非典型肺炎疫情对我市外经贸工作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全年外经贸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00三年五月三十日

             关于克服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
            进一步做好外经贸工作的若干措施
          (市外经贸委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疫情,给我市外经贸工作带来一定影响,造成一定困难。为了克服“非典”疫情的负面影响,确保完成全年外经贸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外经贸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若干措施:
  一、采取应对措施,继续保持出口增长势头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加快兑现2002年鼓励出口的相关政策。
  (1)完成2002年三类产品贴息兑现工作。
  (2)完成2002年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的补贴工作,补贴款尽快划拨到各出口企业。
  (3)清理2002年出口退税托管贷款贴息,并尽快划拨到各出口企业。
  (4)加快对2002年一般贸易出口商品贴息的核对工作,并报市财政局审核之后尽快拨付。
  2.研究应对“非典”疫情,鼓励外贸出口的新政策。
  (1)出台“外地货源回流奖励政策”;
  (2)加快我市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争取6月底正式挂牌经营;
  (3)探索我市鼓励加工贸易发展的支持政策。
  (二)开展“电子商务”
  1.在重庆对外经贸网上建立“贸易之桥”,为企业提供最新的金融、保险等信息服务。
  2.选定部分重点企业利用有关网站开展网上促销与成交,弥补“非典”疫情所造成的损失。
  (1)推荐网站:
  中国贸易指南网:www.cbg.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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